安徽湿地将实施分级管理 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020年将达70处
现如今,湿地不仅仅是旅游的好去处,更是一个城市生态保护成果的重要体现。日前,《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正式颁布,到2020年全省新增湿地1.15万公顷,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达70处。同时,明确分级管理制度,政府主要领导成员对湿地保护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方案,安徽省对湿地实行功能管制和分级管理,全省湿地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重要湿地包括国际重要湿地、*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将全省104.18万公顷的湿地管控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市、县,明确湿地的面积和边界。各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湿地保护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和终身追责机制。
监管方面,安徽省将探索建立湿地利用预警机制,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他用途的,根据“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由责任主体承担修复责任。能确认责任主体的,责任主体可以自行开展湿地修复,也可以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
方案明确具体目标,确保全省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04.18万公顷,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增湿地面积1.15万公顷,县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达到25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达70处,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重点在长江、淮河、新安江等大江大河、沿江沿淮湖泊群、皖西皖南大型水库、采煤沉陷区、山地沼泽湿地等开展针对性保护修复。
(责任编辑:安徽省彭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