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全面开展旅游条例修改工作
自《苏州市旅游条例》被市人大确立为年度立法修改调研项目以来,苏州市旅游局先后多次组织调研座谈、专题汇报、重点研讨,近期四易其稿及时向人大和法制部门报送。本次修改确定了促进发展、问题导向、综合立法和苏州特色的总原则,力争通过《条例》修改,使旅游法治规范的重心从管理走向公共事务和全面促进;将全域旅游作为苏州市旅游发展的重点;理顺旅游服务管理体制。其中,将着重强化公共服务、旅游“总入口”、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及民宿、网络旅游、旅游购物等内容,推动各类新业态、新亮点、新举措更加健康、规范发展。
目前,此项工作已列入市人大明年工作重点讨论范畴。当前及下一步,苏州市旅游局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组成专门工作小组,邀请医生学者,共同努力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凝聚各方智慧,全力以赴修改出具有引领力、执行力、推动力强的地方条例。
(责任编辑:江苏 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