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政策放开,餐馆售卖河豚依然被罚
日前,成都市食药监局在官网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案,位于成都市天鹅湖的某餐厅被查出活的河豚,并在其电子菜谱发现以河豚为主食的菜品,该公司违法经营生物毒素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被处以没收所得并罚款,看到处罚不禁有人要问,关于销售河豚的政策去年不是就开放了吗?
今天记者就带您来了解一下于此相关的政策信息。河豚味虽鲜美,但其体内的河豚毒素是剧毒,据报道,河豚毒素能够阻断钠离子内流,封闭神经轴突传导能力,导致神经麻痹引起死亡。
此前*禁止国内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河豚 ,而2016年9月23日,农业部办公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这也意味着,自1990年起,饱受争议、历经政策波动的河豚“禁食令”,终于在26年之后,可以有条件的“合法化”食用了,尽管如此,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这一次解禁的是可食用的养殖河豚而非野生河豚。那么,在成都市是否还有人销售规定有条件开放的两种养殖河鲀之外的河豚品种呢?
记者走访了位于双流(微博)区兴隆镇的一家山庄。一位山庄的接待人员带着记者前往餐厅后厨,在院子边上的众多水缸中,记者一眼就看到了河豚。 记者看到,这上下两个水缸外分别贴着小河豚和大河豚的标签,小河豚标价168元每条,而大河豚标价588元一份,见我们对河豚比较感兴趣,又正在寻找合适多人聚会的菜单,这位接待员便推荐起了河豚。
讲解完河豚的吃法,接待员为了展示自家河豚的新鲜程度,还叫来了厨师给记者捞上来一条。
记者询问山庄里售卖的为何品种的河豚时,这位接待员只明确回答它就是野生的河豚,一般人想吃的就是这一种,而当记者询问是否有相关手续才能出售这种河豚时,接待员回答山庄办理了相关许可资格。
随后记者在成都市食药监局官方微信内看到,日前食药监局发布消息称,针对河豚的养殖河销售只是有条件的开放而并非全面开放,那么,《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当中的有条件指的是哪些条件?成都市食药监局表示,这需要注意三个重要方面。
一是品种限制,只有红鳍东方鲀和暗纹东方鲀允许养殖生产经营,且养殖企业须经审核备案。二是销售限制,养殖河鲀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才能销售。加工企业也应具备规定的条件。三是经营限制,不能经营河鲀活鱼或未加工的河鲀整鱼,野生河豚更是被明令禁止经营。 如果有市民发现有餐饮企业违法经营,可以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 四川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