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大堂,有没有权利播天气预报
背 景
为了方便客人出行,某酒店特意在大堂显示屏上转载了报纸每天刊登的天气预报。然而,令酒店工作人员始料未及的是,他们的良苦用心却引来了一场官司。
去年6月,一家星级酒店为方便顾客出行,特意推出一项新服务在酒店大堂的显示屏上转载当地报纸每天刊登的天气预报。酒店负责人说,这一贴心周到的服务推出后,赢得了顾客的一致好评。不料时隔不久,气象局在例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所发布的气象信息并非由专业气象台站提供,于是要求酒店在7天内停止转载。酒店方对此未予理睬。几个月后,气象局向酒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酒店表示不服,很终一纸诉状将气象局告进了法院。
酒店大堂,到底有没有权利播天气预报?
说 法
上海金石律师事务所芦志锋律师指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酒店不得在大堂、餐厅等场所自行转播、转载天气预报。
我国《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规定,气象预报属于气象科技成果,制作和发布单位对其享有所有权,并受有关法律、法规保护。*鼓励面向社会公众的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电话声讯以及其他信息载体等媒体积极刊播气象预报。不过媒体刊播气象预报,必须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气象预报,并注明发布台站的名称和发布时间。媒体不应以任何形式转播、转载其他来源的气象预报。酒店大堂所设的电子显示屏属于媒体的一种,因此,酒店在电子显示屏上转载天气预报的行为已违反了有关规定,依法应受处罚。